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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索引号 01526265-2-/2023-0313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校园安全 发布日期 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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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有效预防、减少全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根据龙陵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目标任务细化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县教育体育局工作目标任务,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责任

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盯特殊未成年人群体、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针对存在问题精准施策,集中力量、挂图作战,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校园法治氛围

各学校要将法治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常态化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防欺凌、防性侵、食品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教育。充分运用国旗下讲话、广播、橱窗、黑板报、LED 显示屏、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学生法治观念。(时间:春秋季学期)

三、抓实“送法进校园”活动

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组织师生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2023年2月份春季开学第一周,各学校邀请法治副校长集中开展1次法治宣传活动;2023年6月份,放假前各学校邀请法治副校长集中开展1次法治宣传活动;2023年9月份开学,各学校邀请法治副校长在秋季开学季集中开展1次法治宣传活动;2023年12月份,各学校邀请法治副校长集中围绕“国家宪法日”开展1次法治宣传活动。活动要采用以案释法、以案析理的形式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时间:1至12 月

四、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

2023年,各学校要认真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县级创建“平安校园”8所,市级创建“平安校园”4所。春秋季开学第一周,各级各类学校要进行拉网式排查,一是人的排查。对学校特殊人员(详见附件)进行排查。二是物的排查。全面检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特别加强对学校围墙、学生宿舍、教室、实验室、学生食堂、电器电路、消防设施、教学设施等方面的检查。健全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台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及时整改,做到排查无死角、整改无后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时间:春秋季开学

五、强化在校学生违法犯罪预防

学校要建立健全预防干预机制和未成年学生不良行为(详见附件)排查、登记、报告工作制度,每学期开展2次全校范围的排查并形成工作台账,发现有不良行为的,要及时介入和干预,发现有严重不良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依职权依法查处。加大对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矫治预防。每学期开展2次

六、按时报送材料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分别于3月30日、9月30日前将《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学生不良行为排查登记表》《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特殊人员登记表》《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登记表》及第一季度、第三季度工作推进情况(附图片)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股,第二季度、第第四季度工作推进情况各季度末报送。

联系人:姚仙芹 6122419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