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2-1116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校园安全 | 发布日期 | 2022-11-16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为深入推进全县“平安校园”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按照《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平安校园”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龙陵县“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2022年申报县级“平安校园”的学校进行考核验收,同时,对申报省、市级“平安校园”的学校进行初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2年11月21日-25日。
二、考核内容
按照《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平安校园”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2022年度县级“平安校园”考核标准》41条具体要求进行。
三、考核方式
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对照考核标准,在各学校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台帐资料、考核组集中讨论做出反馈等方式开展考核。考核验收结束后,考核组将考核评估意见报龙陵县“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教育体育局命名认定。
四、考核组人员安排
组长:王尚达
成员:县委政法委1人、县公安局1人、陈安和
联络员:陈安和(0875-6122419)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中心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动邀请当地政法、公安和相关部门参加,并主动与考核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考核验收工作。
(二)各受检学校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县级“平安校园”考核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查缺补漏,规范档案痕迹资料,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考核工作要认真负责,坚持标准、讲求实效,评出安全,评出榜样,评出积极性。
(四)考核组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求,往返途中注意安全。
(五)请各受检学校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于2022年12月20日之前将整改落实情况(附图片)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股。
联系人:姚仙芹 6122419
附件:县级、市级、省级 “平安校园”创建名单
2022年11月16日
附件
县级、市级、省级“平安校园”创建名单
县级“平安校园”创建学校:龙陵县杨梅山完全小学、龙陵县小田坝完全小学、龙陵县弄岗完全小学、龙陵县坡头完全小学、龙陵县菜子地完全小学、龙陵县坡头田完全小学、龙陵县平达乡黄连河民族完全小学、龙陵县小天使幼儿园
市级“平安校园”创建学校:龙陵县平达初级中学、龙陵县大坝完全小学
省级“平安校园”新创建学校:龙陵县龙山小学
省级“平安校园”重新申报学校:龙陵县象达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