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2-0704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校园安全 | 发布日期 | 2022-07-04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深化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和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县教育体育系统“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结合龙陵县教育体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及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对平安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深化平安建设为统领,以满足广大师生安全需求为出发点,不断提高平安校园建设质量,全面深化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全面落实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努力营造平安、和谐校园氛围,为龙陵教育高质量发展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作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载体及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与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建立起“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长效机制和有效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以“平安校园”创建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为基础,整合校内外资源,调动政法、公安等多部门力量,形成创建合力,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覆盖率和引领示范作用,并将平安创建延伸到“平安宿舍”、“平安班级”、“平安楼栋”进行细化创建,提高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通过创建工作明显提高师生的民主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形成安全稳定、秩序良好、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县教育体育局成立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余自明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书记,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常杏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叶正达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应顺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艳华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尚达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县教育体育局各股室负责人,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校(园)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安全股,由陈安和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考核验收等日常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份)。根据县委、县政府对政法工作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年度“平安校园”创建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学校创建“平安校园”的宣传发动,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平安校园”创建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7-10月份)。各级各类学校根据2022年度“平安校园”创建申报工作要求,认真对照县级“平安校园”创建标准41条,逐项落实,规范档案痕迹资料,稳步推进创建工作。10月底前,县教育体育局将联合县政法委、县公安等部门,组成“平安校园”考评组,对往年已评定和保留的“平安校园”进行审查复核,对新申报县级“平安校园”的学校检查验收,并组织申报市级“平安校园”,围绕重点抓整治,结合实际抓整改,加大投入,突强补弱。
(三)总结验收阶段(11-12月份)。迎接保山市“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市级“平安校园”的学校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做好省级“平安校园”申报工作,准备省级“平安校园”的考核验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总结经验,培育典型。
五、创建指标任务和管理
为确保全县“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并达到预期目标任务,对2022年新创建县级、市级、省级“平安校园”实行指标分配。全县新创建县级“平安校园”8 所,创建市级“平安校园”2 所,创建省级“平安校园”1 所。对已评定为“平安校园”的学校实行动态管理,各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年度检查验收适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校给予通报并取消“平安校园”称号和摘牌处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省级“平安校园”称号满4年即2016年评为省级“平安校园”的学校需重新申报。
(一)2022年创建县级“平安校园”分配指标
龙山镇中心学校县级1所,镇安镇中心学校县级1所,龙江乡中心学校县级1所,碧寨乡中心学校县级1所,龙新乡中心学校县级1所,象达镇中心学校县级1所,平达乡中心学校1所,小天使幼儿园。
(二)2022年创建市级“平安校园”分配指标
镇安镇中心学校市级1所,平达乡中心学校市级1所。
(三)2022年创建省级“平安校园”分配指标
龙山镇中心学校省级1所(龙山小学)。
(四)2022年需重新申报省级“平安校园”的学校
龙陵县象达小学。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类学校要本着对校园安全极端负责,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把“平安校园”的创建作为民心工程,摆在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及时研究、周密部署,着力解决平安创建工作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抓好抓实“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平安校园”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精干人员,健全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按照“一把手负总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考核有效的工作机制。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平安校园”的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动员全体师生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群策群力开展好创建工作。要落实职责,加强协作,抓点带面,整体推进,形成创建“平安校园”的整体合力。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创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大众网络加大对整个创建工作内容和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全民参与、人人行动的强大合力,全面推动“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