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2-0403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校园安全 | 发布日期 | 2022-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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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清明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假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防止各类校园和校外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做好清明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部署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提高做好清明节安全稳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放假前要组织召开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力量针对重点问题、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严密制定防范措施,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学校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二、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
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全方位、拉网式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突出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礼堂等人群集中场所,彻底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不留死角,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关好图书馆、教室、学生宿舍等门窗,关闭其内电源,切实做好防风、防水、防火工作,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电线老化和变压器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制定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因校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教育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在清明节前通过主题班会、讲座、《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微信以及校讯通等形式对学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教育,重点突出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火、防食物中毒、防踩踏、防欺凌、防个人极端事件等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法治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一)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当前,天气逐渐变热,极易发生学生溺水事件,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立即开展防范学生溺水和有关溺水事故的警示教育,深入开展防溺水“六不”宣传,普及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清明节假期出行人多,车流量大,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放假前夕的主题班会课,重点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规范乘车,不乘坐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货车、拼装车、报废车和超载车等各类非法运营车辆;不足龄不得驾乘电动车和摩托车;要叮嘱家长驾车出游请文明驾驶,规范停车,外出途中照看好孩子,尽量不要前往人流量太大的地方,避免交通事故和踩踏事故的发生。
(三)开展用火安全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清明节期间的用火安全教育,鼓励学生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家人文明祭祀;要提示师生注意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的用火安全,教育学生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老师、学校,或拨打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报警。严禁动员、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四)加强家校联系。进一步加强学校和家长之间的沟通交流,更好地形成学校和家庭教育的合力,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着力构建安全文明校园。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家长微信群、《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提醒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孩子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切实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对留守未成年人、家庭特殊未成年人予以关注和照顾,保持家校联系,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违纪犯罪现象发生。
四、加强校门管理和校园安保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门卫和师生宿舍的安全管理,校园专职保安要认真履行门卫职责,做到不缺岗、不睡岗、不脱岗,严格执行进出登记制度,校外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校内人员需扫码、亮码、测体温正常后,佩戴口罩进入校园;要加强护校巡逻,对校园及周边进行重点巡逻,发现可疑人员和隐患,及时排查和监控,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中。
五、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带班人员要严肃值班纪律,强化值班岗位责任,认真履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遇到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县教育体育局,确保节日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