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2-0328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校园安全 | 发布日期 | 2022-03-28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现将《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校园安全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姚仙芹 6122419
邮 箱:llxjyjaqk@126.com
附件: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校园安全防控工作方案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3月28日
附件
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校园安全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校园安全防控工作,及时有效防范、化解、管控校园安全风险,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龙陵县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场所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做好校园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以防范化解事故风险为基点,坚持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构建人防、物防、技防、协防“四位一体”的学校内部治安防控网。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及时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重点部位、重点设施、重要时段、重点人员的安全隐患,严密防范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案(事)件发生,确保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成立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校园安全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余自明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书记,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常杏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叶正达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应顺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艳华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尚达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县教育体育局各股室负责人,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学校安全股,由陈安和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各级各类学校要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为统领,把“平安校园”创建作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载体及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与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建立起“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长效机制和有效的管理体制。以“平安校园”创建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为基础,整合校内外资源,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覆盖率和引领示范作用,将平安校园创建细化延伸到“平安宿舍”“平安班级”“平安楼栋”,提高平安创建的参与度覆盖率。
(二)健全学校治安保卫组织。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保卫工作要构建由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教职工具体落实的分层逐级管理体系。加强安全保卫人员培训力度,严格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全面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把校园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每名教职员工,形成“校园安全、人人有责”的工作氛围,真正做到责任落实、措施有效、防范到位,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严格执行安保制度。一是执行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二是执行门禁制度。加强学校门卫管理,校园专职保安要认真履行门卫职责,做到不缺岗、不睡岗、不脱岗,校园实行封闭化管理,对出入校门的人员、车辆及其携带、运载物品进行严格验证、检查和登记。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三是执行巡逻制度。充分发挥安保人员、值班教师的作用,每天对要害部位、重点区域、重要设施及校园周边开展多次巡查,重点观察有无异常人员、有无异常物品、有无异常车辆、有无异常响动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果断处置。
(四)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整改、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力量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学校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检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重点对校园消防、校舍、设施设备、校车、食品卫生、自然灾害防范、危险化学品、三防设施、重点人员等进行全面排查,要注重检查过程、注重隐患整改、注重整改实效。落实台账登记注销制度,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限定时限逐一整改,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积极协同公安、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大力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育人环境。
(五)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法制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充分运用国旗下讲话、广播、橱窗、黑板报、LED显示屏、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二是邀请法制副校长“送法进校园”,采用以案释法、以案析理的形式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六)落实落细安全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将安全教育工作做实做细,在周末、节假日、寒暑假和开学后等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突出安全教育内容,切实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结合区域和季节特点,合理设置安全主题,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道路交通、食品卫生、疾病防疫、身心健康、用火用电、预防溺水、反诈骗、防踩踏、防欺凌、防意外伤害及安保反恐、现场救护、安全法制等安全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安全素养。同时,通过微信群、家长会等形式加大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加强家长安全常识的预警与提醒,增强家长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有效防范和遏制涉校涉生安全事件发生。
(七)强化应急演练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修订完善学校应急预案,防止应急预案和演练脱节,健全相关预案的关键要素。强化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升学校应急指挥协调能力、各部门应急处置能力和师生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疏散路线图和设置疏散标识、标牌。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地震、消防、反暴恐等应急演练。特别是加强就餐时间、午休时间和夜间的应急演练。合理确定演练的时间、地点、形式、内容、规模、疏散路线和保障措施等,增强演练的针对性,帮助学生掌握一定的避险、撤离、疏散和自救互救方法与技能。
(八)持续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抓好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培养良好行为习惯,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通过在校内醒目地方张贴公示《法律专家帮您计算打架斗殴的成本》、积极组织开展“防欺凌 反暴力”征文活动、发放防治学生欺凌指导手册、推广学生欺凌防治经验、“给家长一封信”、防范校园欺凌宣传教育片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校园欺凌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预防校园欺凌重点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有校园欺凌倾向性、苗头性的学生要排查登记,做到一人一策,对他们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家校合力,坚持抓早抓小,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落实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分析存在问题,全面排查整改,做到逐条整改、逐一销号,坚决清除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案件。
(九)全面细致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矛盾纠纷化解。对问题隐患实行清单化管理。对矛盾纠纷实行边排查边调处,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做到不积压、不耽搁、不延误,尽早发现潜在的隐患问题,加强对特殊问题、特殊体质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帮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消除在初始阶段。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疑难复杂的问题、矛盾,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积极配合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了解掌握校园周边各类重点人员信息、动向,做好排查稳控工作。
(十)加大“三防”建设力度。认真落实公安部和教育部《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的通知》要求,提请县委县政府按规定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经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切实加大投入,持续推进“三防”建设,努力实现校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护学岗”设置率、校园封闭化管理率、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机关联网率“四个100%”全面达标,全面提升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校园安全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校园安全防控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凝聚合力,统筹推进。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校园安全防控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梳理工作重点,加强谋划,与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推动工作落实,合力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为学生健康成长创设良好的环境,严防涉校涉生案(事)件发生。
(三)强化责任,严肃追究。县教育体育局将对全县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对重视不够、监管不力、排查不细致、整治不彻底或发生涉校涉生案(事)件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及时总结,上报信息。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工作的情况收集汇总,对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巩固提升整治成效。请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从2022年4月起于每月4日、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