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1-050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校园安全 | 发布日期 | 2021-05-01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2021年4月28日,广西北流市发生一起砍杀幼儿园教师和幼儿案件,造成2名幼儿死亡,16名教师、幼儿受伤,性质恶劣,让人十分痛心。同时,也反映出校园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各地各校务必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将校园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全面贯彻落实好4月26日全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校园)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现就校园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校园安全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及时作出安排部署;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各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扛起政治责任,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工作决策部署上来,把校园安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防群治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全面落实校(园)长安全保卫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力以赴抓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人防、物防、技防(以下简称“三防”)建设达标工作,全力筑牢安全防线,不断提升维护校园安全的能力水平。
二、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
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公通字〔2019〕2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5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校园“三防”建设,全面提升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人防建设。校园要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保卫人员,深化公安民警主导,协辅警、保卫人员、保安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建设,不断优化上、下学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高峰勤务”机制;要建立健全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的能力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物防建设。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实体防范设施建设,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等周界设施,并设置防爬设施,实行校园封闭化管理。城镇及有条件的乡村,要在校园门口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校园门岗值班室要配备足够的防护盾牌、防刺背心、橡胶警棍、安全钢叉等基本防卫器械。要紧盯校内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重大隐患等,强化安全防范设施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技防建设。要在门岗值班室、学生宿舍楼值班室等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在校园出入口建立来访人员登记查验信息系统,在校园门口及校内公共区域、人员密集点、体育场制高点、食堂、财务室等重要部位安装视频监控、入侵报警装置,做到重要部位全覆盖、无死角。要把校园门卫室改造提升为校园“警务室”,配齐“一校一警”,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实现联动管理、及时响应。
三、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全力防范涉校涉生案事件发生
各中心学校要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文旅、卫生等部门开展一次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组织力量集中开展一次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及时有效掌握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密切关注,准确研判,及时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制度,严把校门第一道防线,严格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夜间巡查等制度。规范校园安全管理,上放学重点时段保安、值班人员要持械在校门外迎送学生,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四、加强督导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县教育体育局将组成督查组,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对措施不得力、管理不规范、安全问题突出的学校,要采取约谈、通报批评、挂牌整改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因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省教育厅将联合公安厅组成明查暗访组深入各地各校,重点了解门卫管理、“一校一警”、高峰勤务和“护学岗”落实情况及三个100%推进情况。各级各类学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压实责任,时时刻刻绑紧学校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防范能力建设,严防发生学生伤害事件。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