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1-0126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校园安全 | 发布日期 | 2021-01-26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严防涉校涉生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和学生安全出行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继续掀起交通安全“进校园、进课堂”宣传教育与活动热潮,加强对学生安全出行的教育,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在放假前、新学期开学后集中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邀请交警或法制副校长给学生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知识,教育学生骑车要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做到遵守交通信号、各行其道、骑车不载人、骑车不超速,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二)突出抓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一是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的规定,将中小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正常教学计划,保证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交通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二是抓好对住校学生的教育,教育学生遵守有关规定,不违规骑车,不乘坐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货车、拼装车、报废车和超载车,不集体租用“黑校车”;三是加强农民工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农民工子女的交通安全意识,让其告诫家长骑车不超速、不超载,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四是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
(三)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黑板报、宣传栏、国旗下的讲话、班会及“安全生产龙陵行”“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系列活动,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
二、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管理
(一)加强学生接送车管理。有校车的学校要健全校车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校车运营,做到专人负责,专人跟车,点名上车,交接到位,手续完备,确保学生乘车安全。要定期组织对校车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拒绝酒驾承诺书,切实增强校车驾驶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或酒后开车、不开病车。组织校车接送学生时,必须按规定人数乘坐,严禁超载,且必须有随车监护人员(幼儿须有保育员),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未成年学生和幼儿。
(二)加强集体外出活动管理。学校组织集体外出活动,要坚持就近徒步原则,实行报批制度。确需使用车辆的,必须到政府定点服务的客运公司租赁,并签订安全协议,严格落实“一人一座”等规定。
(三)加强特殊天气交通管理。要做好大风、暴雨、降雪、大雾、霜冻等特殊天气下的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要落实好学生上放学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做好与家长的对接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交通治理
(一)维护校门口接送秩序。倡导绿色出行,实行错时放学,做到定时、定点接送,形成“一校一案”,实现科学快速疏导,确保学校门口交通畅通有序。
(二)落实校门口“护学”机制。联合公安部门、家长义工,完善“护学岗”,切实加强上下学高峰期校园周边的防护力量,有效防止涉校、涉生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开展校园周边隐患排查。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信号灯、斑马线、减速带、隔离栏、标识标牌等排查,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流动摊贩、车辆违章停放的管理,做好摸排劝导,引导规范定点经营、文明停放,推进校园保安、值日教师的日常周边巡查制度。
四、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
各地各校要从讲政治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本着对学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学校道路交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把好学校安全工作第一关。严厉打击酒后驾车行为,请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干部职工、教师签订“拒绝酒驾承诺书”,切实把杜绝酒后驾车作为长期的自觉行为。要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因管理松懈、措施不力,导致发生重特大学生安全事故的,将严格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拒绝酒驾承诺书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