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31101-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重要政策执行情况 | 发布日期 | 2023-11-01 |
文号 | 浏览量 |
各完中、中心学校: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保山市加强教育科研工作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保委教组〔2021〕6号)和《龙陵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实施方案》精神,围绕保山教育“三年有起色、五年上台阶、八年争优秀”的目标,推动全县中小学实施课程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发挥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的诊断和导向功能,提升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2023年秋季学期部分学段、部分学科进行质量监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23年秋季学期质量监测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监测工作。
组 长:李加飞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段华荣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县教育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科研部)全体教研员、各完中、中心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教师发展中心,由黄华光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质量监测相关事务。
二、工作内容
(一)监测时间
2023—2024学年上学期放寒假前(预计2024年1月上旬),全县统一组织监测。
(二)监测学段、学科及命题范围
1.初中:七年级监测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监测内容为本学期教材内容;八年级监测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监测内容以本学期教材为主;九年级监测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监测内容除物理科目外,其他科目以本学期教材内容为主,物理监测到九年级物理第十九章。
2.小学:一、二年级监测科目为:语文、数学,监测内容以本学期教材内容为主;三、四、五、六年级监测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监测内容以本学期教材内容为主。
(三)命题及阅卷
县教育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命题,小学一、二、三年级采用卡卷合一,其他年级采用试卷和答题卡分离;阅卷由县教育教师发展中心统一组织阅卷。
(四)评价科目及评价方式
1.本次所有参测科目都参加评价,但只评价到学校。
2.小学1—6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学科采用等级制,全县排位在前20%为A等;全县排位在前20%以后至50%以前为B等;全县排位在前50%以后至80%以前为C等;全县排位在80%以后为D等。
3.小学道德与法治、科学学科采用合格性评价,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