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20619-00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重要政策执行情况 | 发布日期 | 2022-06-19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中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保障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现就做好我县2022年秋季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确保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是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巩固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基本要求。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及早安排部署,确保高质量完成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努力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良好的教育服务。
二、摸清底数,做好评估工作
各学校要及时做好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7—15周岁未入学的)入学情况统计,确保底数清,情况明。2022年6月24日前填报《龙陵县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登记表》;9月20日前填报《2022年特殊教育招生入学情况汇总表》及本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情况总结。以上材料统一报送至县教体局教育股邮箱。
2022年7月1日至15日,县教体局组织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对各中心学校所填报的残疾少年儿童开展集中评估。
三、做好安置工作
2022年7月30日前,县教体局召集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议,听取安置意见。依照“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的原则,综合考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家长的教育意愿,以及区域特殊教育资源等因素,具体确定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安置方式。
四、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适龄残疾儿童所安置就读(送教)学校要通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入学登记的具体时间、程序及材料要求。适龄残疾儿童完成入学登记后,就读学校要按要求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为学生建立学籍。
五、加大宣传引导
各学校要加大对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安置方式、资助政策等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就残疾儿童少年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做好答疑解感,获得家长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李晓英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