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1-061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学生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1-06-10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中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适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保障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现就做好我县2021年秋季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确保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是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巩固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基本要求。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及早安排部署,确保高质量完成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努力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良好的教育服务。
二、摸清底数,做好评估工作
各学校要及时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统计,确保底数清,情况明。2021年6月20日前填报《龙陵县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登记表》;9月20日前填报《2021年特殊教育招生入学情况汇总表》及本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情况总结。以上材料统一报送至县教体局教体股邮箱。
2021年7月1日至10日,县教体局组织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对各中心学校所填报的残疾少年儿童开展集中评估。
三、做好安置工作
2021年7月30日前,县教体局召集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议,听取安置意见。依照“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的原则,综合考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家长的教育意愿,以及区域特殊教育资源等因素,具体确定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安置方式。
四、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适龄残疾儿童所安置就读(送教)学校要通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入学登记的具体时间、程序及材料要求。适龄残疾儿童完成入学登记后,就读学校要按要求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为学生建立学籍。
五、加大宣传引导
各学校要制定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招生流程,与普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要求,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学校要加大对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教育安置方式、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并就残疾儿童少年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做好答疑解惑,获得家长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李晓英 联系电话:6123413
附 件:1.龙陵县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登记表
2.2021年特殊教育招生入学情况汇总表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