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99-4/20260130-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 公开目录 | 价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6-01-30 |
| 文号 | 龙发改价格〔2026〕20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你委报送的《龙陵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松山景区旅游电瓶车收费的请示》(龙国资监〔2025〕142号)已收悉。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龙陵县松山景区实际情况,为解决景区的交通拥堵,保障旅客和当地群众的安全,同意龙陵县松山景区旅游电瓶车实行试运行票价,松山景区旅游电瓶车收费标准为:单边票价不超过10元/人次、双边票价不超过20元/人次。试行期1年,待具备条件再按照定价程序制定价格。
二、军人及军人家属凭军人本人士兵证、军官证等有效证件免票;消防救援人员凭本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证、消防员证免票;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2米(含)以下儿童免票。
三、经批准的收费标准在执行前要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电瓶车收费试运行期间,公司必须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在收费地点设置公示牌,认真制定各项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电瓶车安全运行。
四、执行时间从2026年2月1日起执行。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