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30427-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价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3-04-27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云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2023年4月25日上午,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县委党校二楼组织召开了龙陵县城市道路及公园广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县发展和改革局拟定的《龙陵县城市道路及公园广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定价方案(草案)》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听证会基本情况
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27名,其中:消费者12名、经营者1名、县人大代表1名、县政协委员1名、政府有关部门7名、城市社区5名。听证会还邀请旁听人3名,听证监察人2名。听证会应到会听证参加人27人,实到会24人,请假3人,符合《云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听证会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杨苏主持,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负责人何丽芹陈述了《龙陵县城市道路及公园广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方案(草案)》及对定价成本监审情况作了简要说明;听证参加人从不同角度对《龙陵县城市道路及公园广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方案(草案)》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建议,并提交了听证意见建议表;听证监察人对听证过程作了说明和定论,认为本次听证会启动程序合法有效、拟制定价格依据充分,具有合法性。
三、听证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
与会听证参加人畅所欲言,各抒己见,针对县发展和改革局提出的《龙陵县城市道路及公园广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方案(草案)》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充分发表了各自的观点,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听证参加人普遍认为合理制定城市道路及公园广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是加强县城市容市貌管理,改善和提升城市形象,规范城市道路停车秩序,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的重要手段,听证参加人对合理制定城市道路及公园广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表示赞同和支持。根据听证会议记录和听证参加人提交的《龙陵县城市道路及公园广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听证意见建议表》,经认真梳理,现将主要意见建议归纳如下:
(一)建议降低收费标准。且晚22:00至次日07:00应免费停放;
(二)建议晚22:00至次日07:00应免费停放;
(三)建议延长免费停放时间;
(四)建议降低年卡收费标准;
(五)建议支持公共资源有偿使用,不能大幅度降价,大幅度提高免费时间;
(六)建议部分小区通道不收费,以免影响消防通道疏散;
(七)建议收费标准应按照路段类型进行分类制定;
(八)建议听证方案收费标准车型分类中的老年代步车,
取消这类车型收费;
(九)建议疏通有交通安全隐患的临时停车泊位;
(十)建议加强车子停放管理,合理划定停车位,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四、听证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听证参加人对《龙陵县城市道路及公园广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方案(草案)》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充分采纳,并根据听证参加人提出的合理性意见建议,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一)采纳的意见和建议
1.关于建议晚22:00至次日07:00应免费停放。予以采纳,采纳情况:现停车收费实行人工收费,晚上不便于人工操作,故晚上22:00至次日07:00免费停放。
2.关于建议支持公共资源有偿使用,不能大幅度降价,大幅度提高免费时间。予以采纳,采纳情况:对改善和提升城市形象,规范城市道路停车秩序,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有效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与公共道路资源利用。
3.关于建议部分小区通道不收费,避免影响消防疏散。予以采纳,采纳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花桥16米道路、龙华8米道路、烟草公司8米道路、汇源商场8米道路四条道路不实行收费,防止消费者乱停放车辆在消防通道,影响消防疏散。
4.关于听证方案收费标准车型分类中的老年代步车,市面上品牌繁杂、外观各异,听证方案中引用非规范的机动车目录称谓欠妥的意见。予以采纳,采纳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在定价方案中取消“老年代步车”称谓。
5.关于建议疏通有交通安全隐患的临时停车泊位。予以采纳,采纳情况:根据相关部门职责,由龙陵县成飞城镇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合相关部门在进行临时停车泊位的优化,根据城市发展需求,合理规划临时停车位。
6.关于建议加强车子停放管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予以采纳,采纳情况:由龙陵县成飞城镇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理规划停车位,联合相关部门,对违规乱停乱放车辆进行疏导,劝导不听着进行相应处罚。
(二)不予采纳的意见和建议
1.关于降低收费标准的建议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县城城市道路及公园广场的每个停车泊位每天成本为4.09元,小型车起步价为4元,为保证公共资源合理保值增值。
2.关于建议延长免费停放时间至30分钟的建议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从时段收费情况看,2022年收入为344.55万元,0—20分钟收费43.86万元,占比12.73%;0—30分钟收费93.96万元,占比27.27%;0—40分钟收费129.90万元,占比37.70%;0—50分钟收费156.77万元,占比45.50%;0—60分钟收费177.44万元,占比51.50%;60分钟以上收费167.11万元,占比48.50%。根据成本监审,2021年及2022年两年平均成本约336.28万元,收入和成本基本持平,如果把免费时段延长至30分钟,综合考虑,不利于龙陵县成飞城镇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运营,不利于有效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与公共道路资源利用,不利于绿色出行、占用公共资源,故延长免费停放时间至30分钟的建议不予采纳。且免费停放时间由试行阶段的15分钟延长至20分钟。
3.关于降低年卡收费的建议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根据成本测算,县城城市道路及公园广场的每个停车泊位每天成本为4.09元,小型车起步价为4元。1500元的年卡收费每天平均费用为4.1元,仅相当于每个停车泊位每天成本,为保证公共资源合理保值增值,年卡收费不再降低。
4.关于收费标准应按照路段类型进行分类制定的建议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县城面积较小,车辆多临时停车泊位少,车辆临时停放需求较大,各路段车辆停放均较密集,因此定价时采用了全路段统一收费的标准。
(三)对其他方面意见建议的处理建议
对听证方案以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意见建议,比如划了停车位后,部分车辆不愿意停在停车位,而是挤到某些角落停放车辆,造成很多安全隐患,建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警等多部门联动,并加强车辆停放管理,我们将提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陵县交警大队以及龙陵县成飞城镇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认真分析研究,并加强车辆停放管理,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