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30605-00019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价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3-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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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将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纳入政府定价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1080号)要求,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规定,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6月2日下午在县委党校五楼组织召开了龙陵县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和收费政府定价及调整殡葬改革奖励补助政策重大行政决策座谈会,现将龙陵县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和收费政府定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会事项
对县发展和改革局拟定的《龙陵县公益性公墓价格和收费标准核定方案(讨论稿)》进行讨论,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座谈会基本情况
参加座谈会人员有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分管领导,县直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县级离退休干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村干部代表、群众代表共67人。
座谈会由县人民政府罗庄越主持,县发展和改革局杨苏副局长汇报龙陵县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和收费标准成本测算情况,并对《龙陵县公益性公墓价格和收费标准核定方案(讨论稿)》作说明;参会人从不同角度对《龙陵县公益性公墓价格和收费标准核定方案(讨论稿)》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建议,并提交了座谈会意见建议表。
三、座谈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
与会参加人畅所欲言,各抒己见,针对县发展和改革局提出的《龙陵县公益性公墓价格和收费标准核定方案(讨论稿)》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充分发表了各自的观点,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座谈会参加人普遍认为合理制定公益性公墓价格和收费标准是推进殡改事业的发展,使公墓的售卖安装更加规范。根据座谈会会议记录和参会人提交的《龙陵县公益性公墓价格和收费标准座谈会意见建议表》,经认真梳理,现将主要意见建议归纳如下:
(一)认为价格和收费标准合理,符合龙陵的实际,建议加强政策的衔接,加强宣传,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二)建议优化生态葬;开发水葬、花坛葬、树葬;
(三)建议降低或取消公墓维护管理费用,并由20年一次性收取调整为5—10年收取;
(四)建议安装七号碑墓穴4000元/冢调整为2500—3000元/冢;
(五)建议安装八号碑墓穴7000元/冢调整为5000—6000元/冢;
(六)建议安装九号碑墓穴13000元/冢调整为8000—9000元/冢;
(七)建议安装九号碑墓穴13000元/冢调整为14000—15000元/冢;
(八)建议对退役军人,特别是“两参”退役军人给予优惠或免除公墓维护管理费。
四、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参会人对《龙陵县公益性公墓价格和收费标准核定方案(讨论稿)》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充分采纳,并根据参加人提出的合理性意见建议,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一)采纳的意见和建议
1.关于建议加强政策的衔接,加强宣传,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予以采纳,采纳情况:文件执行前,我们会加强宣传公示,做好政策的解释工作,下一步发展和改革局及民政局将加大对龙陵县公益性公墓价格和收费标准的宣传力度。
2.关于建议优化生态葬;开发水葬、花坛葬、树葬。予以采纳,采纳情况:从国家层面到地方来说,大力推行绿色殡葬,政府应积极引导群众接受并自愿选择节地生态安葬,不仅节约土地,还减少群众安葬支出,不会因丧事造成生活困难的情况。引导群众转变丧葬观念,破除传统的世俗陋习和封建迷信,树立科学、文明、节约、绿色丧葬新风尚,促进社会事业的新发展。 。
3.关于建议安装七号碑墓穴4000元/冢调整为2500—3000元/冢。予以采纳,采纳情况:考虑到弱势群体安葬支出,制定不同的价位,可以满足不同人群。
4.关于建议安装九号碑墓穴13000元/冢调整为14000—15000元/冢。予以采纳,采纳情况:定价太低无法完善基础设施,那么我们就要因地制宜、综合研判,要考虑成本问题,制定不同的价位,可以满足不同人群,且公墓设施能进一步得到改善。
5.关于建议对退役军人,特别是“两参”退役军人给予免除或优惠公墓维护管理费。予以采纳,采纳情况:公益性公墓建设是一件民心工程,公墓价格的定位更是老百姓和我们所关心的议题,密切关系到老百姓的生产、生活,退役军人,特别是“两参”退役军人是对国家有贡献的,通过和退役军人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接,对城乡特困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含伤残军人、“70周年”纪念章获得者、“两参”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且未享受国家丧葬补贴的)给予免除20年的公墓维护管理费;对符合进入公益性公墓的退役军人且未享受国家丧葬补贴的,给予减免前20年10%的公墓维护管理费。。
(二)不予采纳的意见和建议
1.关于降低或取消公墓维护管理费用降低或取消公墓维护管理费用,并由20年一次性收取调整为5—10年收取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为进一步加强公墓的后续管理和维护,提高服务,使每年老百姓扫墓安心省心,故一次性收取20年的维护管理费。
2.关于安装八号碑墓穴7000元/冢调整为5000—6000元/冢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要考虑成本问题,公墓价格选择多样,选择性较大,可适用于不同人群,群众可根据自身能力自由选择。
3.关于安装九号碑墓穴13000元/冢调整为8000—9000元/冢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要考虑成本问题,公墓价格选择多样,选择性较大,可适用于不同人群,群众可根据自身能力自由选择。
(三)对其他方面意见建议的处理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协调民政局及龙陵县照颐投资有限公司重视对公墓的管理工作,加强后续管理和维护;减少弱势群体安葬支出,加强政策的宣传解释,是老百姓安心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