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2-0826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价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2-08-26 |
文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润民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龙陵县润民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勐糯集镇供水价格调整的请示》(龙润民发〔2022〕08号)收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现行资源环境价格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在水资源配置和水需求调节方面的作用,促进节约用水,推进绿色发展。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等有关规定,通过开展成本调查监审、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提出了龙陵县勐糯集镇供水价格定价的意见,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龙陵县勐糯集镇供水价格定价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勐糯集镇供水价格定价。具体价格定价为:居民生活用水1.8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3.15元/立方米;特殊行业用水4.45元/立方米;市政用水1.35元/立方米。各类别价格中含水资源费0.20元/立方米,原水费0.20元/立方米,原水费根据《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陵县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的批复》(云发改价格〔2020〕262号)执行,若原水费价格标准调整,则供水价格适时调整,暂不征收污水处理费。
二、勐糯集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加快建立居民阶梯水价的通知》(云价价格〔2017〕96号)要求,对龙陵县润民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勐糯集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阶梯式水价分三级实施,按1∶1.5∶2计算制定。对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用水户,月实际用水量在30立方米以内(含30立方米)的,按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收取;月实际用水量超过30立方米至40立方米(含40立方米)部分,加价50%执行;月实际用水量超过40立方米以上部分,加价100%执行。
三、勐糯集镇非居民生活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按照《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陵县水务局关于印发龙陵县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发改价格〔2019〕108号)规定,定额以内(含定额)为第一档,执行基本水价;超定额用水10%(含10%)以内的部分加价20%;超定额用水10%—30%以内(含30%)的部分加价50%;超定额用水30%—50%(含50%)的部分加价100%;超定额用水50%以上的部分加价200%。
四、对部分群体实施优惠政策。采取配套措施,对低收入困难家庭和相关机构实行水价优惠政策。
1.对龙陵县润民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管网范围内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五保供养证》的居民用水户,每户每月免费供水3立方米,3立方米以上按核定的供水价格执行。
2.对无固定经济收入、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无扶(抚)养人的孤寡老人,每户每月免费供水3立方米,3立方米以上按核定的供水价格执行。
3.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养老机构有关收费及价格减免的通知》(云价收费〔2015〕67号)规定,对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养老机构用水价格按居民生活用水1.85元/立方米执行,且全部用水量按第一档价格执行。
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463号)规定,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价格按居民用水1.85元/立方米执行,不执行阶梯价格。
五、执行时间。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件:1.龙陵县勐糯集镇供水价格定价表
2.龙陵县勐糯集镇非居民用水定额表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龙陵县勐糯集镇供水价格定价表
序号 |
用水类别 |
基本价 (元/立方米) |
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元/立方米,每户每月) |
供水范围 |
||
第一级 (每户每月用水量在30立方米以内的〔含30立方米〕) |
第二级 (实际用水量超过30立方米至40立方米〔含40立方米〕部分) |
第三极 (实际用水量超过40立方米以上部分) |
||||
1 |
居民生活用水 |
1.85 |
1.85 |
2.575 |
3.3 |
包括居民生活、养老院、村委会、中小学校、幼儿园用水 |
2 |
非居民用水 |
3.15 |
除居民用水、特殊行业用水、市政用水以外的用水户 |
|||
3 |
特殊行业用水 |
4.45 |
包括歌舞厅、桑拿、洗头洗脚、美容美发、洗车等行业用水(含宾馆、酒店内设的同类特种服务业用水) |
|||
4 |
市政用水 |
1.35 |
包括集镇公共场所、环卫环保、公园绿化、公厕用水等 |
|||
备注 |
1.以上各类别价格已含水资源费、原水费,不含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后,在供水价格之外,另按规定标准计加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和原水费不纳入阶梯式水价的加价基数。 |
|||||
2.居民生活用水每户每月应缴水费等于阶梯价格各梯级档次应缴水费之和。 |
||||||
3.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农村特困户救助证》、《五保供养证》的用水户,每户每月免费供水3m³,3m³以上按1.85元/立方米供水价格执行。 |
||||||
4.非居民用水(除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及特殊行业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
5.对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养老机构用水价格按居民生活用水基本价格执行,且全部用水量按第一档价格执行。 |
||||||
6.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按居民用水基本价格执行,不实行阶梯水价。 |
||||||
7.听证会后正式批准的供水价格自2022年10月1日开始执行。 |
附件2
龙陵县勐糯集镇非居民用水定额表
序号 |
行业类别 |
单 位 |
用水定额 |
备 注 |
1 |
企业单位食堂 |
m³/每户每月 |
165 |
|
2 |
美容、美发、足疗 |
m³/每户每月 |
80 |
|
3 |
KTV、歌舞厅 |
m³/每户每月 |
260 |
|
4 |
宾馆、住宿、酒店 |
m³/每月每间 |
9 |
|
5 |
食馆 |
m³/每月每户 |
140 |
|
6 |
设宴场所 |
m³/每月每桌 |
6 |
|
7 |
快餐店、早晚点、冷饮店 |
m³/每月每户 |
100 |
|
8 |
经销商铺、网吧、个人小诊所 |
m³/每月每户 |
30 |
|
9 |
超市 |
m³/每日每㎡ |
0.003 |
|
10 |
干洗、水洗店 |
m³/每月每户 |
80 |
|
11 |
洗车行业 |
m³/每月每户 |
300 |
|
12 |
建筑行业(小区、开发商) |
m³/每月每户 |
1000 |
|
13 |
游泳池 |
m³/每月每户 |
500 |
|
14 |
洗浴中心 |
m³/每月每户 |
100 |
|
15 |
加油站 |
m³/每月每户 |
200 |
|
16 |
婴儿游泳馆 |
m³/每月每户 |
300 |
|
17 |
屠宰厂 |
m³/每月每户 |
700 |
|
18 |
酒厂 |
m³/每月每户 |
2200 |
|
19 |
糕点厂 |
m³/每月每户 |
60 |
|
20 |
饵丝加工厂 |
m³/每月每户 |
30 |
注:对非居民用水中的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不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福利院等单位用水,暂不执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