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2-072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价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2-07-21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龙陵分公司:
现将《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免收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通知》(保发改价格〔2022〕20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工贸园区配售电公司: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免收地方水库移 民后期扶持资金相应调整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645 号)精神,结合保山实际,现将我市相关事项通知如下:暂时停止收取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从 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全市各类用电免征地方水库移民 后期扶持资金 0.0005 元/千瓦时。免征后的目录电价见附表。 对部分执行居民用电价格的非居民用电按代理购电方式执行。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 云南电网公司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办价格〔2021〕955号)要求,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社会团体等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2022年7月1日起,由电网企业代 理购电或直接参与市场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