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1-1222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价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1-12-22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龙陵恒泰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现将《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保发改价格〔2021〕4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保山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腾冲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龙陵恒泰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冬季非居民用气上游价格上涨,需要对非居民用气终端价格进行联动调整。鉴于保山新的配气价格标准未出台,对2021年11月-2022年3月非居民用气配气环节价格暂时维持云价价格(2017)108号文件标准。根据保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腾冲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龙陵恒泰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游售气单位的合同结算量,经过测算,对保山中心城市、腾冲市、龙陵县 2021 年 11 月-2022 年 3 月非居民用气价差调整以及销售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联动价格
2021年11月-2022年3月,保山中心城市非居民用气销售联动额为 0.69 元/立方米,联动后保山中心城市非居民用气销售最高限价为3.26元/立方米;腾冲市非居民用气联动价格为0.61元/立方米,联动后的腾冲市非居民用气销售最高限价为3.18元/立方米;龙陵县非居民用气联动价格为0.55元/立方米,联动后的龙陵县非居民用气销售最高限价为3.12元/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
2021年11月1日-2022年3月31日。
三、其他事宜
对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学校用气、福利院用气不纳入非居民用气统计口径。中石油保山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与下游公司结算时,这部分气量以居民用气价格结算。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