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6-07-16 |
| 文号 | 龙发改资环〔2026〕104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各县级有关部门:
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重点任务清单(2026—2030年)》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26]54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乡镇、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对标市级对口部门的工作职责,结合龙陵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全县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部门要指导好各乡镇根据2026年-2030年行动计划的要求扎实主动开展工作,并将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单位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后,分别于2026年7月23日、2027年1月18日前报县发展和改革局。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龙陵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