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50710-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5-07-10 |
文号 | 龙发改社会〔2025〕51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你单位报来的《龙陵县大坝烈士陵园改扩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龙退役发〔2025〕1号)文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陵县大坝烈士陵园改扩建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法人: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法人代表:彭光龙。
三、项目建设地点:龙陵县镇安镇。
四、建设性质:改扩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一)烈士陵园内新建墓冢区456.55平方米(预留墓穴112个)、纪念碑1座、英烈墙1面,提升改造纪念广场1280.48平方米,修缮老旧纪念设施(包括烈士墓71座、纪念塔1座、英雄榜1座、纪念亭2座、纪念柱1对)。(二)以烈士陵园为基础新建二层框架结构纪念馆289.76平方米。(三)建设烈士陵园配套的红色文化长廊117.60平方米、消防蓄水池250立方米、步行通道141.70米,改造公共厕所38.78平方米,修缮陵园主干道154.33米、步道164.85米、陵园围墙488.75米,以及给排水、供电等附属公共服务设施。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及自筹。
七、项目建设时间: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同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并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流程要求,及时完善平台相关资料。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