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41202-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12-02 |
文号 | 龙发改投资〔2024〕10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龙陵县城污水管网及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龙住建发〔2024〕60号)文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龙陵县城市品位,促进龙陵县城市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提高县城综合治理能力,拟同意实施龙陵县城污水管网及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名称:龙陵县城污水管网及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三、项目法人单位: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人代表:线正灿。
四、项目建设地点:龙陵县城。
五、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龙陵县城污水管51042米,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04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及自筹。
八、项目建设时间:2025年10月至2027年10月。
九、接文后,请做好设计、预算及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待前期工作准备就绪后,方可动工。同时,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流程要求,及时完善相关平台资料。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