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41230-00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12-30 |
文号 | 龙发改农经〔2024〕162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水务局:
你单位报来的《龙陵县水务局关于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龙陵县碧寨滥坝寨小流域(二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龙水发〔2024〕120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龙陵县碧寨滥坝寨小流域(二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龙陵县碧寨滥坝寨小流域(二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二、项目法人:龙陵县水务局;法人代表:黄正辉。
三、建设地点:龙陵县碧寨乡。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规划治理措施面积1878.50公顷,其中:规划梯田工程188.66公顷;保土耕作1275.26公顷;封育治理414.58公顷,配套措施主要包括灌溉工程、修缮机耕道路、田间道路、灌排沟和管护设施。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003.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投资800.00万元,地方配套及其他资金投资203.30万元。
七、项目建设周期:10个月(2025年3月至2025年12月)。
接文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同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并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流程要求,及时完善平台相关资料。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