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41230-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12-30 |
文号 | 龙发改地区〔2024〕161号 | 浏览量 |
龙江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龙陵县龙江乡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龙江政发〔2024〕88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认为报告编制依据充分,基本达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定的深度要求,采用的设计依据、规范正确,技术参数准确,项目建设方案规模适度,功能布局合理。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陵县龙江乡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法人单位:龙江乡人民政府;项目法人:段春荣。
三、项目建设地点:龙陵县龙江乡弄福村。
四、项目建设性质:改扩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生产道路(宽3.5米)2685米,生产步道(宽1.5米)1950米;建设污水管网4734米,50立方米处理池1座,20立方米处理池3座;建设150立方米消防水池1座;建设灌溉沟(0.4米*0.5米)2020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8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800万元(含劳务报酬244万元,占中央预算内投资30.5%)。
七、项目建设年限:项目建设期为1年,即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八、其他:项目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数不少于196人,发放劳务报酬金额不低于244万元,其中,吸纳易地扶贫搬迁脱贫劳动力务工不少于60人,发放劳务报酬金额不低于74.69万元;培训务工群众人数不少于196人。
九、有关要求:请你单位接文后,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向自然资源、林草、生态环境等部门申请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流程要求,及时完善相关平台资料。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