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40920-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09-20 |
文号 | 龙发改农经〔2024〕112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龙陵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建议书的请示》(龙农发〔2024〕152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大力度筑牢粮食安全基础,将“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到位,提升耕地灌溉保障和耕地土壤肥力水平,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拟同意实施龙陵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
二、项目名称:龙陵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
三、项目单位:龙陵县农业农村局;项目法人:匡家华。
四、建设地点:龙陵县龙江乡赧等社区、镇安镇邦别社区、镇安镇回欢社区、象达镇营坡村,共涉及3个乡镇4个村(社区)。
五、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修建灌排渠道17条,总长3797m;修建田间道路14条,总长8083m,配套建设满足通行需求的错车道及掉头场。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18.11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
八、项目建设时间: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
九、接文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按时开工建设,并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流程要求,及时完善平台有关资料。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