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31214-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12-14 |
文号 | 龙发改农经〔2023〕354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水务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龙陵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龙水发〔2023〕149号)文件、可研报告、评审意见及相关支撑要件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兴水润滇工程建设的安排部署,以健全体制机制为总抓手,以管理方式创新为主线,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为基础,不断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城乡供水融合发展,切实解决城乡供水保障发展不均衡不充分问题,建设龙陵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是必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龙陵县水务局委托云南致城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审查,经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复核,同意龙陵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名称:龙陵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三、项目单位:龙陵县水务局
法人代表:黄正辉
四、项目建设地点:龙陵县10乡(镇)
五、项目性质:新建、改(扩)建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涉及8个工程区,包含新建水处理厂17座,新建取水坝7座,新建提水泵站3座,布设输水管道360.72km,配水管网640km,新建300m³调蓄水池20座、200m³蓄水池34座,以及配套建设相关的附属建筑物。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为75384.44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58513.03万元,移民和环境部分投资9591.94万元(水保持工程费527.85万元,环境保护工程费173.37万元,移民投资8890.72万元);龙陵县县城水源替代应急保障工程2988.91万元,工程贷款利息4290.56万元。
八、项目建设年限:2023年12月—2025年12月。
九、项目招投标按《龙陵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第十章内容,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第16号令)执行。
十、接文后,请你单位加强监督项目后续相关工作开展,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认真做好初设、施工图、招投标等工作,确保工程经济、社会效益的发挥,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十一、项目实施严格按《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四章之规定执行。
十二、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投资等如发生重大变化要及时报批,办理调整批复后方可开展下步工作。如项目法人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投资,将由项目法人自行承担责任,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不再受理调整事项。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