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31127-00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11-27 |
文号 | 龙发改投资〔2023〕337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关于茄子山水库龙新乡茄子山村大秧田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龙搬发〔2023〕33号)已收悉。
为壮大茄子山村移民集体经济收入,通过创新融合,打造、丰富了旅游产品内容,各景点联动串联,形成一条特色显著的旅游环线,全面盘活闲置低效资源,真正拓展旅游宽度,丰富乡村旅游“新业态”。经研究,拟同意实施茄子山水库龙新乡茄子山村大秧田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茄子山水库龙新乡茄子山村大秧田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法人:龙陵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法人代表:闫义智。
三、项目建设地点:龙新乡茄子山村大秧田。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实施大秧田水库库周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库周环形步道总长1.03千米,包括彩色沥青步道、架空步道、透水砖步道;架空平台289平方米,C25砼硬化地坪431平方米;配建农家体验园,生态停车位264平方米,景观水池、取水池修建;樱花、洛桑花、草坪及村内、路侧行道树种植和景观打造,以及供排水、供电、亮化、标识标牌等其他附属工程。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7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七、项目建设年限: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
八、其他:接文后,请抓紧做好项目前期有关工作,并按程序报批。同时,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流程要求,及时完善相关平台资料。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