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31113-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11-13 |
文号 | 龙发改农经〔2023〕318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龙农发〔2023〕132号)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龙陵县农业农村局。法人代表:匡家华。
三、建设地点: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镇安镇、龙新乡、龙江乡、腊勐镇、碧寨乡、象达镇、平达乡、勐糯镇9个乡镇。
四、建设性质:改造提升。
五、项目建设年限:2024年。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5万亩。修建灌溉渠道、管道107km;修建机耕路136km;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12000亩。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375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资金11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750万元。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相关项目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严禁新增加政府隐性债务,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前期工作完成后,向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报批实施方案。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