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30922-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09-22 |
文号 | 龙发改农经〔2023〕275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保障性苗圃基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龙林草发〔2023〕148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龙陵县乡村振兴局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第一期)的通知》(龙乡振发〔2023〕9号)文件要求,拟同意实施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保障性苗圃基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名称: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保障性苗圃基地建设项目。
三、项目单位: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法人代表:封应刚。
四、建设地点:龙陵县龙山镇横山村。
五、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在龙山镇横山村建设苗圃地1个,培育石斛仿野生种苗、乡土树种等,架设饮水管道1500米、安装电线线路60米、建设生产步道680米及附属喷灌、排水沟、仓库等基础设施建设。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2万元,资金来源为龙陵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投资计划(第一期)项目资金。
八、项目建设时间: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
九、接文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同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并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流程要求,及时完善平台相关资料。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