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30807-00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08-07 |
文号 | 龙发改农经〔2023〕246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水务局:
你单位报来的《保山市小地方水库工程大汉坝村梅子树沟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龙水发〔2023〕100号)文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议书,并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保山市小地方水库工程大汉坝村梅子树沟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单位:龙陵县水务局;项目法人:黄正辉。
三、项目建设地点: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大汉坝村。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水库渠道一条,全长350米,宽12.5米,土方开挖回填4200立方米,M7.5浆砌块石385m3。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9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七、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8月至2024年8月。
请你单位接文后,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同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并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流程要求,及时完善平台相关资料。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