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30526-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05-26 |
文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长烂坝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龙林草发〔2023〕93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龙财建〔2020〕14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的通知》(龙财建〔2019〕44号)文件要求,拟同意实施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长烂坝管护用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名称: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长烂坝管护用房建设项目。
三、项目单位及法人: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法人代表:封应刚。
四、建设地点: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长烂坝。
五、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框架管护用房1幢,建筑面积576平方米,以及场地硬化、围墙、大门等附属工程。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1年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187.7万元,2019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12.3万元。
八、项目建设时间: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
九、接文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同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并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流程要求,及时完善平台相关资料。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