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2-103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2-10-31 |
文号 | 浏览量 |
碧寨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碧寨乡人民政府关于龙陵县碧寨乡摆达社区大团山烤烟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碧政请〔2022〕60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为进一步提升农村经济发展,优化烤烟生产布局,提高烟地综合能力,促进烤烟产业化发展。原则同意实施龙陵县碧寨乡摆达社区大团山烤烟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名称:龙陵县碧寨乡摆达社区大团山烤烟房建设项目。
三、项目法人单位: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法人代表:赵春艳。
四、项目建设地点:龙陵县碧寨乡摆达社区。
五、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其中:新建烤烟房900平方米,储藏室250平方米,烤烟房通道50平方米,以及挡墙、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水电等附属设施建设。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40万元,企业整合35万元。
八、项目建设期限: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
九、有关要求:请你单位接文后,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同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并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流程要求,及时完善平台相关资料。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