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2-0707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2-07-07 |
文号 | 浏览量 |
平达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龙陵县平达乡“廊桥经济”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平政发〔2022〕52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提升平达乡社会经济发展条件,拓宽群众增收途经,提高群众收入,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拟同意实施龙陵县平达乡“廊桥经济”建设项目。
二、项目名称:龙陵县平达乡“廊桥经济”建设项目。
三、项目单位及法人:平达乡人民政府;项目法人:赵兴东。
四、建设地点:龙陵县平达乡。
五、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455.2平方米。其中,新建人行桥3座,建筑面积123平方米;新建青瓦木结构廊亭8座,建筑面积322.2平方米,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及自筹。
八、项目建设时间:2022年7月至2022年10月。
九、接文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同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并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流程要求,及时完善平台相关资料。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