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1-0817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8-17 |
文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你单位报来的《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龙林草发〔2021〕110号)文已
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立项,并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单位: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法人:陈春云。
三、项目建设地点: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砖混结构管护用房1幢。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30万元,地方配套5万元。
七、项目建设年限:2021年至2022年。
请你单位接文后,认真履行项目法人单位职责,确保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同时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流程要求,及时完善相关平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