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1-062301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4-15 |
文号 | 浏览量 |
镇安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镇安镇人民政府关于龙陵县镇安镇镇北社区
2021年农旅观光示范点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镇政发〔2021〕35号)文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立项,并将有关内容批
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陵县镇安镇镇北社区2021年农旅观光示范点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镇安镇人民政府;项目法人:李超。
三、项目建设地点:镇安镇镇北社区。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产业发展:种植猕猴桃150亩,茶叶提质增效700亩。
(二)河尾小组风貌提升:房屋外立面改造18000m2,墙体文化720m2。
(三)旅游观光道路:新建旅游观光道路5130m。
(四)污水收集处理示范区:新建4个村民小组污水管网10323m。
(五)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改造综合服务中心提升300m2及附属设施建设。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部申请上海援滇资金。
七、项目建设年限:2021年4月—2021年12月。
请你单位接文后,认真履行项目法人单位职责,确保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同时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流程要求,及时完善相关平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