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1-0623009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3-24 |
文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龙陵县象达侨乡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龙文旅请〔2021〕3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全力打造象达镇“革命老区”“历史文化名乡和侨乡”这两张名片,拟同意实施龙陵县象达侨乡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龙陵县象达镇。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五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幢,建筑高度23.76米,建筑面积3115.79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481.8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34.08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636.8平方米,包括展厅、报告厅、阅览室、书法美术教室、排练室、会议室等。新建12米×6米拱桥2座。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457.7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六、项目建设时间:2017年3月至2019年1月。
七、接文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同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并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流程要求,及时完善平台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