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1-0623008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3-18 |
文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龙陵县民族文化体育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龙文旅请〔2021〕2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龙陵县文化事业和文化产品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实现科学发展、增强综合能力的重要内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客观需要,实现地区文化扶贫,拟同意实施龙陵县民族文化体育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龙陵县勐糯镇、象达镇。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房屋总建筑面积19110.62平方米,其中勐糯镇民族体育中心新建房屋两幢及附属工程,其中新建体育馆一幢,四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2830.06平方米(其中地上三层建筑面积6505.12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6324.94平方米),新建文化馆一幢,二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164.59平方米;象达侨乡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建综合楼一幢及附属工程,综合楼五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115.97平方米(其中地上四层建筑面积2481.89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634.08平方米)。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700万元,其中勐糯镇民族体育中心投资6700万元(其中征地费1400万元);象达侨乡文化服务中心投资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扶贫资金及自筹。
六、项目建设时间: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
七、接文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同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并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流程要求,及时完善平台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