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1-0317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3-17 |
文号 | 浏览量 |
龙江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龙江乡人民政府关于龙陵县龙江乡弄福村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龙江政发〔2021〕18号)文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工程实施方案,并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陵县龙江乡弄福村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龙江乡人民政府;项目法人:彭丽艳。
三、项目建设地点:龙江乡弄福村。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片区综合开发2.5平方千米。新建污水管道6公里,修复混凝土道路3.3公里;种植绿化树木,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5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550万元。
七、项目建设年限:2021年06月至2022年06月。
请你单位接文后,认真履行项目法人单位职责,确保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同时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流程要求,及时完善相关平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