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1-0106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1-06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你单位报来的《保山市龙陵县出境环境断面怒江木城断面(国控)碧寨段污染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龙环发〔2020〕68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按专家技术指导意见修改完善后的《保山市龙陵县出境环境断面怒江木城断面(国控)碧寨段污染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必要性
怒江支流河道流域水生态系统的自我净化能力,直接形象到对下游监测断面水质达标情况,本项目的实施是贯彻《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的“改革创新、综合施策,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切实维护好洱海、抚仙湖、泸沽湖等水质优良湖库和长江、珠江、澜沧江、红河、怒江、伊洛瓦底江六大水系优良水体的水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
本项目的实施对下游怒江干流木城断面稳定达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将确保怒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是下游怒江干流木城断面保持III类水质、维持良好水环境的必要保障。
二、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保山市龙陵县出境环境断面怒江木城断面(国控)碧寨段污染治理项目
建设单位: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工程范围:怒江木城断面碧寨段,涉及滥坝寨、碧寨、梨树坪、麦子坪、三家村、新林村等12个行政村,90个自然村,163个村民小组,共6655户21977人。
工程目标:木城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生态护岸0.3公里;绿色步道1000平方米;污染底泥清运4.5万立方米;生态沟渠3.4公里;人工湿地0.12平方公里;截污管网工程5767米,污水处理站1座;压缩车间、服务用房2160平方米、停车坪2400平方米;给排水及厌氧池建设2处,压缩设备2套;垃圾收运车2辆,垃圾收运日处理量15吨。
四、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
本项目估算投资3007.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491.53万元,其他费用为292.82万元,基本预备费222.75万元。
资金来源:拟申请省级专项资金补助2900万元,地方自筹资金107.1万元。
五、计划工期
建设年限12个月(2021年6月-2022年5月)。
六、项目绩效指标
项目实施以后,确保水环境质量阶段性改善目标实现,保障水环境安全,不断提升龙陵良好的水生态环境质量,是下游怒江干流木城断面保持III类水质、维持良好水环境的必要保障。对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具有深远的意义。
七、其他
接文后请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开展相关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