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0-1225005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
文号 | 浏览量 |
龙山镇人民政府:
你你单位报来《关于龙陵县龙山镇尹兆场社区坪子寨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龙山政发〔2020〕123号)文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同意立项龙陵县龙山镇尹兆场社区坪子寨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二、项目名称:龙陵县龙山镇尹兆场社区坪子寨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三、建设地点:龙山镇尹兆场社区坪子寨。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249.8平方米,其中,新建一层砖混结构活动室1幢,建筑面积124.8平方米;新建一层钢架结构厨房1幢,建筑面积75平方米;新建公厕1座,建筑面积50平方米,支砌挡土墙100立方米。配套建设盲沟、围栏等附属工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及自筹。
六、项目建设时间:2021年1月开工,2021年12月竣工。
七、接文后,请做好设计、预算及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待前期工作准备就绪后,方可动工。同时,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流程要求,及时完善相关平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