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0-0508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0-05-08 |
文号 | 浏览量 |
龙江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龙江乡人民政府关于龙陵县龙江乡村民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龙江政发〔2020〕33号)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村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满足群众文化生活的需要。同意立项建设龙陵县龙江乡村民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龙陵县龙江乡。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15个,总建筑面4660平方米;土方开挖16112立方米,回填5134立方米,挡墙支砌4382立方米;场地硬化9731平方米及相关附属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125.68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
五、项目建设时间:2020年4月开工,2021年3月完工。
六、接文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同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并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流程要求,及时完善平台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