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19-0912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9-09-12 |
文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人民检察院:
你单位报来《关于庭院改造项目立项的请示》(龙检请〔2019〕7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检察院基础设施建设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同意立项实施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庭院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龙陵县人民检察院院内。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实施庭院青石铺筑面积1600平方米,以及供排水改造、绿化等配套工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9万元,资金来源为镇级自筹。
六、项目建设时间: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
七、接文后,请抓紧做好设计、预算等前期工作,待前期工作准备就绪后,项目方可开工建设。同时,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流程要求,及时完善相关平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