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18-0504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8-05-04 |
文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林业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龙陵石斛枫斗加工厂建设项目立项的请
示》(龙林发〔2018〕97 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加快推进龙陵石斛产业健康发展,促进地方特色
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石斛产业发展层次,同意立项实施龙陵石斛
枫斗加工厂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龙山镇、象达镇、龙新乡、勐糯镇、碧寨乡、
镇安镇、平达乡。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实施7 个乡镇石斛枫斗加工厂建设
10 座,总建筑面积7785.03 平方米。其中,新建龙山镇核桃坪村
加工厂管理用房120.07 平方米、分拣车间279.81 平方米、加工
车间339.48 平方米,芒麦村加工厂管理用房120.07 平方米、分
拣车间279.81 平方米、加工车间339.48 平方米,尹兆场村加工厂
管理用房122.70 平方米、分拣车间198.66 平方米、加工车间198.66
平方米;镇安镇正平村加工厂分拣车间279.81 平方米、加工车
间419.34 平方米;龙新乡蚌渺村加工厂管理用房120.07 平方米、
分拣车间279.81 平方米、加工车间339.48 平方米;象达镇朝阳社
区加工厂管理用房120.07 平方米、分拣车间279.81 平方米、加
工车间339.48 平方米,象达社区加工厂管理用房143.25 平方米、
分拣车间279.81 平方米、加工车间264.57 平方米;平达社区加工
厂管理用房120.07 平方米、分拣车间279.81 平方米、加工车间
339.48 平方米;碧寨乡坡头村加工厂管理用房120.07 平方米、
分拣车间279.81 平方米、加工车间339.48 平方米,均为一层钢结
构。改建勐糯镇宁馨小区(二期)A、D 幢一层为成品库房、加
工车间及保鲜库房844.43 平方米,分拣车间、管理用房597.64
平方米。配套安装变压器7 台,以及道路和场地硬化、蓄水池、
公厕、挡墙、围墙、大门等附属工程及加工设备购置安装。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455.8 万元;其
中,龙山镇核桃坪村加工厂投资152.9 万元、芒麦村加工厂146.4
万元、尹兆场村加工厂145.8 万元、龙新乡蚌渺村加工厂148.9
万元、象达镇朝阳社区加工厂168.7 万元、象达社区加工139.2
万元、平达社区加工厂155.8 万元、碧寨乡坡头村加工厂145.8
万元、镇安镇正平村加工厂155.09 万元、勐糯镇宁馨小区加工
厂97.2 万元。资金来源为2018 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全额投
资。
六、项目建设时间:2018 年6 月至2019 年6 月。
七、接文后,请抓紧做好设计、预算及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
作,待前期工作准备就绪后,再申报我局列入年度建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