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30/2018-0618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8-06-18 |
文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上报龙陵县象达镇中心卫生院住院楼及
中医馆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龙卫计发〔2018〕34 号)文
已收悉。龙陵县象达镇中心卫生院住院楼及中医馆建设项目为
保山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支持项目,根据保山
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项目和国开行保山市贫
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保
山浦发扶贫基金整改和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的通知》(保浦国组
发〔2018〕1 号)精神,按照龙陵县人民政府2018 年第13 期
纪要要求。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就医环境,提高基层医院综合服
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中医药服务发展,有效解决群众看病就医
难的问题,原则同意立项建设龙陵县象达镇中心卫生院住院楼
及中医馆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龙陵县象达镇。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框架结构六层中心卫生院住院
楼和框架结构三层中医馆各一幢,总建筑面积9000 平方米,
其中:住院综合楼建筑面积5500 平方米,中医馆建筑面积3500
平方米。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857.14 万元。
资金来源为申请保山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及
自筹。
五、项目建设时间:2016 年12 月28 日开工,2018 年12 月
28 日完工。
六、请你单位接文后,认真履行项目法人单位职责,确保
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同时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
平台流程要求,及时完善平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