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30/2018-053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8-05-30 |
文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水务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上报龙陵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水源地保护和供水连通工程(龙川江沿岸片区)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龙水发〔2018〕31号)文已收悉。龙陵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水源地保护和供水连通工程(龙川江沿岸片区)建设项目为保山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支持项目,根据保山市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项目和国开行保山市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保山浦发扶贫基金整改和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的通知》(保浦国组发〔2018〕1号)精神,按照龙陵县人民政府2018年第13期纪要要求,经我局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龙陵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水源地保护和供水连通工程(龙川江沿岸片区)建设项目立项,现将有关情况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龙陵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水源地保护和供水连通工程(龙川江沿岸片区)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龙陵县龙山镇、龙江乡。
三、项目法人及法人代表
项目法人:龙陵县水务局;
法人代表:何庆国。
四、项目建设性质
改扩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涉及龙陵县2个乡镇的57件项目,内容包括新建水厂,新建取水池,架设供水管道,新建蓄水池,水处理设备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估算总投资8475.1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保山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及自筹。
七、项目建设时间
项目建设时间:2016年12月28日至2018年12月28日。
请你单位接文后,认真履行项目法人单位职责,确保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同时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流程要求,及时完善相关平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