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30/2018-0201007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8-02-01 |
文号 | 浏览量 |
龙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河头社区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龙山政发〔2018〕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文化活动硬件设施条件,满足村级文化活动开展的需要,同意立项建设龙山镇河头社区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龙山镇河头社区村民委员会。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二层框架结构村级文化活动场所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附属设施。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4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五、项目建设时间:2018年3月开工,2018年6月完工。
六、接文后,请认真做好设计、预算、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待前期工作准备就绪后,再申报我局列入年度建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