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90-0/20261030-00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6-10-30 |
| 文号 | 浏览量 |
罗成宏代表:
您在乡十一届人大代表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优化木城村垃圾焚烧站污水排放的建议》,已交乡人民政府办理,现答复如下:
乡人民政府第一时间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实地进行查看,责令垃圾焚烧站负责人胡某立即进行整改,停止该行为。并立即向上级相关部门进行请示汇报,由于乡级财政薄弱,无力实施相关污水整改的项目,下一步将继续与住建、环保、发改等有关部门积极请示汇报,争取项目落地扶持,从源头解决垃圾焚烧站污水排放相关问题。
感谢您对木城乡人民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木城乡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