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90-0/20261030-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6-10-30 |
| 文号 | 浏览量 |
杨树仙代表:
您在乡十一届人大代表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乌木寨村卫生室提升改造为木城乡卫生院分院的建议》,已交乡人民政府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与乡卫生院对接研究,完成此项工作短期难以实现,下一步将督促木城乡卫生院做好有关工作:一是持续下沉医疗力量,常态化安排中西医骨干医师驻点乌木寨村卫生室开展诊疗,做好常见病诊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群众就近就医需求。二是积极对接县卫健局等上级主管部门,整理区位、人口、就医需求等相关材料,持续推进乌木寨村卫生室提级改造为木城乡卫生院分院的申报争取工作,力争纳入相关规划、争取项目支持。三是对照分院建设标准,摸排业务用房、设备、人员缺口,梳理改造需求;规范乌木寨村卫生室医疗质量、院感、药品管理,夯实提级改造前期基础。
感谢您对木城乡人民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木城乡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