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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提出的关于杨梅坡、大寨子秧田地安置点活动场所用地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活动场所报批需办理发改立项及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目前未收到海头社区的活动场所报批申请及立项申请,请用地单位明确活动场所用地位置、面积后提出立项申请,待取得立项批复后可进行用地手续报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