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1-9/20241210-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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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提出的关于取消公墓山管理费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关于公墓山收取2000元的管理费目前全县一盘棋,龙陵县对于殡葬改革工作的相关政策是结合国家、省、市、县要求推行,县委、县人民政府并作出以下两点要求:一是必须根据国家、省委政府对公营性公墓的管理有关事宜执行。为认真履行好省委巡视组的巡视巡查指导意见,认真贯彻好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民政厅〔2022〕1080号文件通知,民政部门必须牵头按照省民政斤的政策落实好县委常委会的决定。二是必须贯彻好土地节约和环境保护并推行好移风易俗新风。为减轻群众日常管理以及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1〕673号)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云南省公益性安葬设施价和收费纳入政府定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