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1-9/20241205-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12-05 |
文号 | 浏览量 |
你们提出的关于丛岗村增加固定垃圾清运车辆的建议已收悉。现将答复如下:飞扬城乡一体化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集镇范围垃圾清运工作,目前,公司仅有1辆垃圾车,用于保障集镇范围的垃圾清运。勐糯镇大寨村等有固定垃圾车进行垃圾清运,运行模式为村级自筹经费,外包到个人进行清运工作,垃圾车为承包的私人所有。建议丛岗村参照大寨村、糯村、海头村运行模式,通过自筹经费并外包的模式,保障村级垃圾清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