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1-9-/2021-0607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1-06-07 |
文号 | 浏览量 |
尊敬的人大代表段春保同志,感谢你的宝贵建议!勐糯镇人民政府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和县级有关部门协同办理此事件,特向你做如下答复。龙陵县殡仪馆始建于2015年10月,位于县城北部原龙腾公路5公里处,占地面积15.1亩,是采用BT模式引进德宏万安生态陵园有限公司建成的面向全县的殡葬服务机构。2016年投入使用,根据《关于对龙陵县殡仪馆进行委托经营管理请示的批复》(龙民政发〔2016〕109号),在委托管理期限内将殡仪馆内土地、房产及相关附属设施的经营管理使用权交由龙陵县龙安孝爱殡仪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使用。为规范基本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县殡葬事业健康发展,2020年5月25日龙陵县民政局重新申请核定龙陵县殡仪馆基本殡葬服务正式收费标准,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按照非营利原则核定,在保证基本殡葬服务的供给规模和质量的前提下,经县民政局同意,县殡仪服务有限公司可适当开展延伸殡葬服务,延伸服务收费事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殡葬服务单位自主制定收费标准后,报县民政局备案执行。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43号)、《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龙政办发〔2019〕54号)和《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2021〕-90)的要求,龙陵县殡仪服务有限公司在开展延伸殡葬服务的同时,要注重满足不同收入群体的需求,保证中、低价位殡葬用品,必须保证提供最低价位300元的骨灰盒,提供的殡葬用品必须明码标价,不得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不得限制或采取增收费用等方式,变相限制丧属自带骨灰盒等文明丧葬用品,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龙陵县殡仪馆对我县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进行了公示,公示了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殡葬用品生产厂家、市场经营主体和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对违法生产、经营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和对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用品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至于家属没有在殡仪馆购置骨灰盒而在工作上产生有别服务对待,这是体现出公司服务不到位的表现,今后由龙陵县殡葬改革办公室和殡葬改革执法大队严格督查,如出现此类现象必须严励整改,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感谢您对殡葬改革和我镇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继续监督殡葬服务行业和殡葬改革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