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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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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288-X/20261023-00036 发布机构 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6-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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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象达镇人民政府关于对象达镇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6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杨仙芹、杨家德、莫凡辉、岳发太代表:

你们在象达镇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村宅基地审批的诉求》已交镇人民政府办理。经研究并与你们面商,现答复如下:

1.根据《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城镇开发边界内每户小于等于100平方米,城镇开发边界外,每户小于等于150平方米。

2.农户宅基地申请需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办理,无法简化。

衷心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象达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2日